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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学院学生奖学金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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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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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根据《学院学生奖学金暂行条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条例。

第一条  学院学生奖学金设以下奖项

学年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创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体育优秀奖学金、文娱优秀奖学金、宣传优秀奖学金、进步奖学金及继续深造奖学金。

第二条  参评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上进,成绩优秀;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第三条  学年综合奖学金评定等级、评定标准及评定办法

学年综合奖学金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每学年评定一次。甲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3%,奖金2500元/人;乙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7%,奖金1000元/人;丙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10%,奖金700元/人;获奖总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20%。甲等奖学金以专业年级为基本单位统一评定(甲等奖学金获得者条件:①成绩须在本专业年级的前5%内;②大二及以上年级须过英语四级;③本学年内无重考、重修科目;如本班无符合条件者,其甲等调至本专业其他班级,并相应增加乙等),乙、丙等奖学金以专业班级为基本单位评定。

学年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学生学年成绩,参考平时表现,综合评定。

第四条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办法

优秀学生干部以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班委会为基本单位,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200元/人,获奖人数占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0%。要求年度成绩绩点2.0以上,工作积极主动、富于创造性,并有显著成绩,在学习和遵守纪律等方面能起模范作用。

第五条  创新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办法

创新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论文奖、专著奖和科技专利奖。凡我院学生在国际、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分别奖励2000元/篇,1000元/篇,500元/篇,300元/篇;出版专著奖励2000元/本;发明专利奖励2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1500元/项,外观设计专利1000元/项;由学院或学校选拔参加国际、国家、省级、校级等各类作品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国际级一等奖,3000元/项,二等奖2000元/项,三等奖1000元/项;

国家级一等奖,2000元/项,二等奖1000元/项,三等奖600元/项;

省级一等奖,1000元/项,二等奖600元/项,三等奖300元/项;

校级一等奖,300元/项,二等奖200元/项,三等奖100元/项。

集体项目按项目奖励,不重复奖。

第六条  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办法

在国际、国家级、省级、校级各类学习竞赛、演讲比赛中成绩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可获此奖:

国际一等奖5000元/项,二等奖3000元/项,三等奖2000元/项;

国家一等奖3000元/项,二等奖2000元/项,三等奖1000元/项;

省级一等奖1000元/项,二等奖800元/项,三等奖500元/项;

校级一等奖300元/项,二等奖200元/项,三等奖100元/项。

集体项目按项目奖励,不重复奖。

第七条  体育优秀奖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办法

凡由学院选拔参加校级以上大学生运动会比赛中成绩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可获此奖。

国家级大学生运动会获前六名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800元,600元,400元,200元奖励;

省级大学生运动会获前六名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100元奖励;

校级大学生运动会按个人获得的总分进行奖励,集体项目按项目获得分数的1/2记入个人总分,奖金20元/分;

由学校组织的球类、拔河等体育比赛集体项目中获得前三名,分别给予500元、400元、300元的奖励;

集体项目按项目奖励,不重复奖。

第八条  文艺优秀奖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办法

凡由学院选拔并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大学生文艺活动比赛中成绩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可获此奖:

国家级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三等奖600元/人;

省级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600元/人,三等奖300元/人;

校级一等奖,300元/人,二等奖200元/人,三等奖100元/人。

由学校选拔并代表学校参加比赛获奖者,学院给予鼓励奖: 一等奖,300元/人,二等奖200元/人,三等奖100元/人。

集体项目按项目奖励,不重复奖。

第九条  宣传优秀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办法

凡我院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学校报刊、电视台等媒体上宣传报道我院办学情况及先进事迹,对扩大我院的知名度、影响力、美誉度起到良好效果的均予以奖励,根据媒体的覆盖面和稿件的质量而给予200元、100元、50元、20元/篇的奖励。并开展评选宣传报道之星活动,每学年一次,获奖人数占发表稿件人数的10%,奖金为200元/人。

以上第五条至第九条所列各获奖项均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一发明人(第二作者或第二发明人奖金按0.5倍奖励)并须注明学院或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

第十条  进步奖学金评定标准及办法

以专业班为基本单位,每学年评定一次,获奖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3%,奖金200元/人。在学年内学习成绩进步最快、遵守纪律、关心集体、品德优良的学生可获得此奖项。

第十一条 继续深造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及办法

本院学生在校期间报考研究生并被录取者,奖励1000元/人;毕业学年中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出国攻读硕士学位者,奖励1000元/人。

第十二条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班级、文明寝室的评定与奖励按学院相应的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受校纪处分者,取消其该学年参评资格。

第十四条  奖学金获得者均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第十五条  奖学金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

2、班主任组织班委会进行群众审议,并提出意见;

3、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定;

4、院务会决定。

第十六条  本暂行条例由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暂行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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