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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关于开展2018年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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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年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各党校分校:

经研究,决定3月14日起至4月下旬开展2018年第1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及条件

1、已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在线学习和网上考试合格证;

2、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已列为发展对象的在校学生和教职工。

二、培训名额

各二级党组织、党校分校根据学院党委组织部下发的《2018年发展学生党员指导性计划》做好上半年发展党员的规划,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人数与2018年上半年计划发展党员人数的比例为1.5:1

三、 培训要求

1.重点学习内容及学习资料

重点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2018年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修订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2.形式和学时要求

本期培训分为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和教职工发展对象培训班,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典礼、专题讲座(6次,12学时)、分组讨论(1次,3学时)、大会交流(1次,3学时)、实践活动(1次,4学时)、学习心得(1次,2学时)、结业考试(1次,1学时)、结业典礼。

其中,两次专题讲座由学校党委党校统一组织,党校分校负责考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他四次专题讲座及教学活动由党校分校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人数50人以下的党校分校不单独承办培训班,请与相关分校协商共同承办。

教职工发展对象培训班:教育教学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校党委党校另行通知。

3.结业考试

结业考试由学校党委党校统一组织,学校分校负责监考和阅卷。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为有序开展本期培训及党员发展工作,请各二级党组织和党校分校按要求填写以下材料,并于3月19日前报送到学校党校。(电子档发送至党委党校邮箱xddx@xtu.edu.cn,纸质档交至新办公楼516)

1. 《2018年第1期学生发展对象培训班信息登记表(不含结业信息)》(模板见附件1)

2.《2018年第1期教职工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信息登记表》(模板见附件2)

3.《已参加发展对象培训未吸收为预备党员的人数统计表》(模板见附件3)

 

                         中共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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