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条件以及流程
一 基本条件
1、本人自愿递交申请书,入党目的明确,动机端正,对党有着执着的追求。在团校和党校正常结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直,不在校外租房住宿,无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3、学习成绩优秀,列入发展计划年度内无重考重修科目。
4、注重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集体荣誉感强,具有奉献精神;
5、曾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如优秀团员等);
6、与同学相处融洽,群众反映良好。
二 考查程序
1、经本人申请,团支部推优,以及党支部支部大会讨论,符合条件者将确定为发展培养考察对象;
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期为一年;
3、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工作由党支部统一安排,每人安排考察岗位和工作;
4、支部安排入党联系人两人,具体考察工作由其负责并向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定期地向联系人汇报工作和思想;
5、考察期满,由本人写出考察期间的思想汇报交支部审查;
6、考察期满,经支部讨论,将对考察期间表现突出,符合入党条件者进行材料填报和政审考查,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被批准者将正式成为中共预备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