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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学院2018-2019学年 贫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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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及生活困难问题,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公平公正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

贫困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贫困生认定所需材料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

2、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其它贫困生证明等相关证材料(扫描用于上传学工系统门户信息进行贫困生申请

贫困生认定要求、程序及时间安排

1根据我院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总名额以及我院贫困生总人数之比,各班级初审评定的贫困生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本班总人数的25% 

2、请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学生在学院学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线上完成申请。具体步骤为:湘大官网信息门户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困难生认定困难生申请。

要求学生将家庭情况填写完整,并将认定申请证材料扫描上传(首次登录信息门户的学生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此项工作必需在9月18日下午6:00前完成。

3、请各班组建班级贫困生民主评议小组,贫困生民主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并将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报学工办备案(详见附件2,《2018-2019学年贫困生民主评议小组名单》)。

组建班级贫困生民主评议小组的要求:(1)小组成员不得低于班级人数的20%,并且最少不能低于5人;(2)小组成员中,由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不得低于小组成员人数的40%,并且最少不能低于2人;(3)小组成员中,应保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至少应有一名男生代表;(4)各班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班评议小组名单,并向全班同学进行公示。

 

4、班主任组织班级贫困生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供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佐证材料并结合其在校的生活、学习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评议,评定学生困难等级,于9月24日下午6:00前系统内完成贫困生认定。

 

5、请各班级将摸底好的七类资助对象学生进行分类汇总(见附件3,《学院2018-2019学年七类资助对象汇总表》)。并将电子档于9月18日前发送至1780824115@ qq.com邮箱。  

 

按照省资助管理中心文件要求,七类资助对象(见附件4,“七类资助对象给予的基本定义”)必须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且国家助学金评定为国家一等助学金。请各班级仔细审核符合要求的七类资助对象的证明材料(原件务必由学生保留),并要求学生扫描上传门户信息进行贫困生申请认定。

 

6、学工办对各班级网上提交的认定材料逐一进行审核,并抽查各班级申请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一经查实,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该生贫困生等级及其国家助学金。

 

7、材料审核完后,由学工办组织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贫困生等级并报学院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工作要求

1、贫困生认定工作关系到每个贫困学生、贫困家庭,各班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项工作。

2、我院今年首次启用困难申请系统对全院贫困生进行认定工作申请困难等级的新生以及老生都必须在系统完成贫困生申请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5班主任在门户信息网重新进行认定并确认。

 

 

附件: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2018-2019学年贫困生民主评议小组名单

3.学院2018-2019学年七类资助对象汇总表

4.七类资助对象给予的基本定义

5. 学工系统中各用户“困难生认定”功能操作方法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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