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搜索词
教务办通知

学院2014年上学期开学初学生重考、重修选课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2-23
  • 点击量:

各年级各学生班:

2014年上学期开学初学生重考、重修(含缓考)选课即将开始,现将本次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班主任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各学生班:

一、选课范围

1、重考选课:2013年下学期,学生正常修读(第一次修读本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未超过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课程)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在2013年下学期期末考试中,违纪、旷考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重考。

2、重修选课:只开放学院2013年下学期(第1、3、5、7学期)开设的课程。

3、缓考选课:上学期办理了缓考手续的学生,定于2月27日上午统一在兴湘新办公楼307办公室进行选课。

4、各年级具体选课类型和选课范围如下表:

\'\'

二、选课开放时间及选课步骤

1、本次重考、重修选课时间为:2014年2月23日至3月2日

2、选课步骤

学生通过网址www.xtu.edu.cn进入湘大主页,选择教务管理系统登录;

选课具体步骤如下:选课管理→选课→学期(从进校算起)→

选课级次(“学院2014年**级至**级上学期开学初重考重修选课”) →选课类型。

3、重修选课必须输入正确的银行代扣帐号,选课确认后才能完成网上选课的操作。

三、缴费

1、缴费额度:重考课程不收取修读费;重修按所选课程学分数收取修读费。(2008-2011级按每学分60元收取,2012-2013级学生按每学分80元收取)。

2、缴费方式:本次缴费可通过“网上缴费平台”或“银行批量代扣”两种方式进行缴费,取消窗口POS刷卡缴费方式。

 3、缴费时间:网上缴费平台自助缴费时间:在教务管理系统选课成功后即可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期:2014年3月7日。

银行批量代扣时间:2014年3月4—5日。(注:银行批量代扣期间,网上缴费平台将暂停服务)。

4、缴费操作流程:网上缴费平台操作流程:登陆学院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栏目“财务服务”--->网上缴费平台--->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网上缴费平台--->在“银联在线”进行注册--->在“教育/财政”模块下选择“湖南省湘潭市” --->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重修费缴费--->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输入姓名、学号以及验证码--->“在线缴费”中选择“重修费” --->教务系统选课成功后,在“可选课程列表”中会显示所选课程--->选择缴费课程,点击“下一步” --->选择相应的银行LOGO,点击“立即支付”,再次确认后,前往网银支付页面进行缴费!

银行批量代扣流程:选择银行批量代扣方式缴费的同学,需在2014年3月2日前确保代扣签约账户的余额大于本次应缴费用,批量代扣才会成功!

5、缴费查询: 网上缴费平台缴费查询:在网银自助缴费平台选择“缴费记录”,可查看“已支付记录”与“未支付记录”;缴费成功后,在“已支付记录”中会有相关记录,同时教务管理系统中已缴费课程会有“已认证”标志。(如确已缴费成功而未有“已支付记录”和缴费课程“未认证”者,切勿重复缴纳,一般1-2个工作日后系统会自动对账,将处理成功!)

银行批量代扣缴费查询:2014年3月5日以后,可通过代扣签约账户查询代扣明细或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看选课程是否认证,“已认证”代表缴费成功。

      

四、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3月28日(部分公共课同本部时间,拟定于3月13日开始),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关于大学物理实验课的选课说明

1、重修第3学期开设的《大学物理实验2》等课程的毕业年级学生办理选课和缴费手续后,必须于2014年上学期第二周前到物理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201房办理注册手续。

2、重考第3学期开设的《大学物理实验2》的非毕业年级学生办理好选课手续后,必须于2014年9月10日前到物理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201房办理注册手续。

3、重修、补修第2学期开设的《大学物理实验1》等课程的学生办理选课和缴费手续后,必须于2014年上学期第一周到物理学院大学物理实验中心201房办理注册手续。

六、其它事项

1、选课前务必交清学费,否则不能选课;需要办理学费缓缴的学生应在2月27日前到学院学工办办理缓缴手续,并按时选课。

2、请毕业年级学生务必认真按专业教学计划要求核对个人课程成绩表,如未达到要求,需按时办理好选课手续以免影响正常毕业,如有问题请在选课期间及时联系教务办。

3、重考课程必须选课才能参加考试(2013年下学期旷考或因考试违纪受处分者不得参加相应课程的重考),重修类课程必须选课且缴费后才能参加考试。考试前务必到各班主任处核实考试名单,无名单的学生一律不许参加考试。

4、发现个人密码不对或忘记密码的学生,请与309办公室胥老师联系(电话:58293964),待修正后再选课。

5、请各班主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指导并督促学生(特别是2008、2009级未按期毕业的学生及2010级毕业年级的学生)核对修课进度,按时完成选课。

6、请大家务必按通知中规定的时间选课,过期一律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兴湘教务办

2014年2月23日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4届预计毕业生图像信息校对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Baidu
sogou

请升级浏览器版本

你正在使用旧版本浏览器。请升级浏览器以获得更好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