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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我院2015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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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科室、2011级各班主任老师、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2015届本专科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湘大学发〔2015〕3号)统一安排,经研究,我院2015届毕业生离校时间定为6月20日。为做好2015届毕业生派遣、离校等工作,确保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

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每一个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校园的稳定。院属各科室、各毕业班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期间,要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宗旨,指定专人负责,坚守工作岗位,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热情做好服务,营造和谐的文明离校环境和氛围,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和有序离校。

二、关于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

为切实方便广大毕业生合理、有效地办理离校手续,今年继续不发放毕业生离校手续单,也不集中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有关毕业生鉴定、派遣、户口迁移等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1。

三、关于毕业生离校其他事项

1.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安排,所有毕业生报到证均由省教育厅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负责申报、核对和发放等工作。要求调整派遣单位的毕业生一律作改派处理,改派必须持有原接收单位的同意退出证明,经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后,由毕业生本人到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  在办理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时,考取外省高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在离校前或下学期开学初到保卫部(处)户政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留校工作和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下学期开学时由毕业生本人到保卫部(处)户政科办理户口异动手续;《毕业生户口迁往意向表》毕业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进校时一致(有异动的必须注明);户口前往详细地址必须填写准确;改派的毕业生一律凭改派后的报到证到保卫部(处)户政科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3.  所有毕业生均需办理退房手续,办理地点在学生所在片区加电室。

四、关于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有关要求

学院《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大兴湘学发〔2015〕1号)已就有关毕业生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作出了部署和安排,现再提出如下要求:

  1. 各班主任要帮助毕业生树立爱国、爱校的思想,指导毕业生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文明离校。教育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维护学院的稳定秩序,学工干部、班主任要尽可能地参加毕业生集体活动,规范和引导毕业生集体活动;

    2、各班主任要增强毕业生教育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专门召开毕业生会议,强调毕业生离校有关事宜,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班级、宿舍,充分了解毕业生的所思所想,解决毕业生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帮助毕业生圆满完成学业。

  1. 各班主任要创造性地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创新工作内容和形式,提倡毕业生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告别母校,提倡举办高雅、有益的活动,讲秩序、讲团结,在离校前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提倡勤俭节约,讲美德、讲品格,反对奢侈浪费、聚众狂欢;提倡毕业生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处理和面对就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着眼未来,着眼发展,防止因心理调适不当而发生不文明行为。
  2. 要做好毕业生离校统计,在毕业生答辩结束以后,各班主任应深入寝室切实掌握留校学生人数及原因并报送学工办。

5、毕业生在离校前发生违纪行为者,严格按照《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违纪后离开学校的毕业生,学校将通知用人单位,责成其返校,认识并纠正错误,接受处分。

毕业生教育、毕业生鉴定工作及文明离校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学院的安全稳定与发展,各科室、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为毕业生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离校。

 

特此通知

 

附件:1.  学院2015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

  2.  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毕业生需办理的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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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                                                              

 

 

 

 

 

 

 

 

 

附件1:

学院2015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

 

日期

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5月5日前

学工办到教务办领取2013届预计毕业生名单电子数据

院教务办

 

5月14日前

相关职能部门将需办理财物结算手续的预计毕业生名单发放至各毕业班班主任,由各毕业班班主任通知学生必须于6月8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党团组织关系以学院为单位到组织部和校团委统一办理)

计划财务处、图书馆、院教务办、院学工办

 

5月14日前

毕业生鉴定、组织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院学工办、各毕业班班主任

 

6月2日前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各毕业班级学生

 

6月5日前

报第一批户口迁移毕业生名册至保卫处户政科

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

 

6月5日前

做好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以及考取研究生的贷款毕业生展期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贷款学生信息电子档案,加强毕业生的诚信教育,按期归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院学工办

 

6月5日前

提交拟授予学位名单

院教务办

 

6月9日前

提交毕业生成绩总表、论文鉴定意见、毕业名单

院教务办

 

6月9日-12日

审查毕业生成绩总表

院教务办

 

6月8日前

毕业生须还清所借图书,图书馆在6月8日17:00后,停止毕业生借阅图书

图书馆

 

6月10日前

院学工办对还没有办理好财物结算和还贷有关程序的毕业生名单进行标注,并将电子数据及纸质名单报送教务办。

院学工办、教务办

 

6月10日前

上交报到证及有关表格工本费等综合服务费10元/人

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310办公室)

 

6月14日-19日

毕业周活动

院学工办

 

6月15日前

将需要迁移户口的学生名单交保卫部(处)户政科,后再领取已办理的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

 

6月15日前

欢送毕业生晚会等系列活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校团委,院团委

 

6月15日前

办理退房手续(兴湘1—5栋钥匙交给院办公室406颜老师,6——9栋交给一楼管理员)

院办公室,学工办

 

6月17日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位授予名单

院教务办

 

6月18日

毕业典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院学工办

 

6月18日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辅修证书、双学位证书

院教务办

 

6月18日

发放报到证

招生与就业指导办、

 

6月19日前

办理退房手续(住在琴湖或金翰林公寓)

后勤与产业管理处

 

6月19日前

毕业生行李托运(具体时间、地点见校内公告);“留存这份爱—2015年情聚湘大爱心屋”毕业募捐活动

学生工作部(处)

 

6月19日-20日

学校欢送毕业生离校

学生工作部(处)、院学工办

 

6月23日-6月30日

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

 

 

 

 

 

 

 

 

 

 

 

 

 

 

 

 

附件2:

学院毕业生需办理的离校手续

 

1. 结算教材费(教务办,由教务办统一核算后将明细反馈各毕业班)

2. 归还图书(图书馆,图书馆二楼),借书卡给学生留作纪念

3. 办理退房有关手续(后勤与产业管理处所在片区加电办公室,金瀚林公寓区在金翰林8栋303室;兴湘1—5栋钥匙交给院办公室406颜老师,6——9栋交给一楼管理员)

4. 办理党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以院系为单位到校团委办理,党组织关系在学院办公楼311办理)

5. 国家助学贷款确认和贷款展期登记(院学工办,yl23411永利官网登录办公楼308办公室)

6. 归还院系资料室和实验室等公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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