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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学期省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贴的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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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主任老师、各学生班:

为缓解物价上涨给省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来的生活压力,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省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1]6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1、该项补贴专项用于我院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休学学生)生活补贴。各班主任老师、各学生班要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进行认真评审。该项补贴受助学生原则上要求为特殊困难学生。

2、各学生班补贴名额以院学生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管理“2011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名单申报”项目中分配的人数为准。

受助学生每生每月补贴20元,补贴期限为3个月(2011年9月-2011年11月)。

3、请各班主任老师于9月16日将各班级名额分配情况报院学工办以便完成院学生管理平台内操作。9月21日前将受助学生名单通过院学生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版块上报院学工办。

院学工办审核后一次性将补贴资金转入学生账户。

4、各班主任老师、各学生班要从大局出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精神,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宣传和思想工作,确保学院稳定。

各班主任老师、各学生班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对补贴资金进行二次分配。学院将对有关情况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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