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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通知

关于2010-2011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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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主任老师、各学生班:

根据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2010-2011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湘大校办发〔2011〕1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了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现就2010~2011学年寒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为2011年1月15日至2月18日,2月19日、2月20日报到,2月21日正式上课。

各班主任老师放假时间为2011年1月17日至2月17日,2月18日报到上班。

二、放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

1、各班主任老师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各班主任老师要督促完成期末考试的学生及时离校返家,不要留校逗留。不直接返家的学生要将有关情况报班主任老师备案。学生离校前,各班主任老师要深入学生寝室督促检查,务必要求学生将现金、有价票证和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2、根据校学生工作部(处)有关文件要求,寒假期间,学生必须离校回家,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学校逗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学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填报留校申请审批表报学院学工办审批。

3、请同学们在离校时关好门窗和所有电器,切断电源,搞好寝室卫生,带走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有重要行李不能带走的,可寄存于三教学区104教室,学院从2011年1月10日开始办理行李寄存事宜。

4、学院提醒广大同学注意回家和返校途中安全,乘坐有正式营业执照的运输公司的正规车辆。

5、放假后请同学们径直回家,如去亲友家,要与家人及时联系,以免家人牵挂。往返校时要注意好人身与财物安全,特别注意的是开学时有人冒充某高校学生于车站或学校以借现金、借卡或借手机打电话等名义骗取钱物(一般对女生行骗)。如发现有任何情况请立即与班主任老师联系或者报告院学工办(电话0731-58293680、58293681、58298636、58298609)、学校保卫处(电话0731-58292110)。

6、放假期间,希望同学们坚持学习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期末考试不理想的同学要充分利用假期做好开学初的重修重考准备。

7、毕业班同学要利用假期充分关注就业信息,联系用人单位,并注意谨防陷入传销组织。

8、寒假结束返校后,请以班为单位收齐学生证,由班主任统一到院学工办注册。

在此,学院感谢同学们一直以来对我院学生工作的支持!

祝全体同学:

 

春节愉快、全家幸福!

 

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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