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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10-19
  • 点击量:

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创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体育优秀奖学金、文艺优秀奖学金、宣传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08、2009、2010级各班主任老师、各学生班:

     根据《学院学生奖学金暂行条例》(湘大兴湘学发[2004]2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申报2010-2011学年创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体育优秀奖学金、文艺优秀奖学金、宣传优秀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表现良好;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向上,成绩优秀;

3、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

4、凡符合以上条件以及相应奖学金评选范围的我院2008、2009、2010级学生均可以申报。

二、创新奖学金评定范围   

创新奖学金分论文奖、专著奖和科技专利奖。凡我院学生或者集体在国际、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得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或者由学院、学校选拔参加国际、国家、省级、校级等各类作品竞赛的可以申报。

三、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定范围

凡我院学生或者集体在国际、国家级、省级、校级、各类学习竞赛、演讲比赛中成绩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可以申报。

四、体育优秀奖学金评定范围

凡由学院选拔参加校级以上大学生运动会比赛成绩突出,为学员争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可以申报。

五、文艺优秀奖学金评定范围

凡由学院选拔并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大学生文艺活动比赛中成绩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的集体和个人可以申报。

六、宣传优秀奖学金评定范围

凡我院学生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学校报刊、电视台等媒体上宣传报道我院办学情况及先进事迹,对扩大我院的知名度、影响力、美誉度起到良好效果的可以申报。

七、申报说明

1、集体申报项目按项目奖励,不重复奖。

2、受学院处分者取消申报资格。

3、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

4、奖项认定范围为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

5、请于2011年10月31日12:00前将有关材料报院学工办(314办公室),逾时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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