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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通知

关于做好2011级新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9-16
  • 点击量:

2011级各班主任老师、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11级新生军训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文件精神,按照《学院2011级新生军训及军事课教学方案》(湘大学发〔2011〕1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1级新生军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学校特色,整合利用学校资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高标准、严要求,依据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新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07〕1号)的要求,认真规范开展学生军事技能、基本战术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年学生的国防意识,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二、参训人员及时间安排

1、我院2011级全体新生列为参训人员。

2、军训时间:2011年9月27日—10月7日,其中10月1日放假休息。军训期间白天进行技能训练,晚上安排报告、讲座等军事教学活动。

三、考核和表彰

1、学校将根据出勤、训练刻苦、模范带头等条件按各班30%的比例评选校级优秀军训生。

2、军训期间,学院将组织对各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各班级建设考核。学院评选10个“军训工作先进班集体”,评选按新生寝室总数的10%评选“军训内务优秀寝室”。

四、其他要求和安排

1、学校成立新生军训团,全体参训学生按部队建制编成营、连、排,由教官担任排长,按照全日制全面管理方式进行集中训练。养成教育辅导员,在军训期间担任各班的指导员,协助做好新生军训、管理及养成教育工作。各新生班的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任副排长,协助排长搞好日常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军训期间各班主任老师不得批假。所有学生请假,均由院学工办签署意见后报校武装部审批。确实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训练的,应及时向院学工办提交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的相关证明,经院学工办审批后,可以不参加队列训练,但是应随队出操。

3、新生军训期间,各新生班主任老师、各学生班必须做好学生的防暑降温工作。

4、各新生班主任老师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军训安全。

5、9月27日晚上19:30在俱乐部大礼堂召开军训工作协调会,请2011级新生班班主任老师、养成教育辅导员、2011级新生班班长、团支部书记按时出席。

特此通知

 

附件:学院2011级新生军训日程安排表

 

 

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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