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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通知

关于2009-2010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0-01-07
  • 点击量:

各班主任老师、各学生班:


 

为了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根据学院校长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09-2010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湘大校办发〔2010〕1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09~2010学年寒假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学生放假时间为2010年1月15日至2月26日,2月27日、2月28日报到,3月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寒假期间,学生必须离校回家,原则上不允许在学校逗留。如有特殊情况需留校者(为安全考虑,女生不允许留校),必须经院学工办批准后方可留校。


 

3、寒假期间,经批准留校学生请注意宿舍的用电安全,严禁违章用电,并遵守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院学生督查队承担寒假期间我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请留校学生服从院学生督查队的管理。院学生督查队面向全院选拔寒假护校队员4名,请愿意参与护校工作的同学将有关申请材料由班主任老师签字后于2010年1月11日前交院学工办(314办公室)。


 

4、请同学们在离校时关好门窗和所有电器,切断电源,搞好寝室卫生,带走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有重要行李不能带走的,可寄存于三教学区104教室,学院从2010年1月11日开始办理行李寄存事宜。


 

5、请广大同学注意回家和返校途中安全,尽量乘坐有正式营业执照的运输公司的车。


 

6、放假后请同学们径直回家,如去亲友家,要与家人及时联系,以免家人牵挂。往返校时要注意好人身与财物安全,特别注意的是开学时有人冒充某高校学生于车站或学校以借现金、借卡或借手机打电话等名义骗取钱物(一般对女生行骗),如发现有这样的可疑人请立即报告院学工办(电话0731-58293680、58293681、58298636)或学校保卫处(电话0731-58292110)。


 

7、放假期间,希望同学们坚持学习或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8、毕业班同学要利用假期充分关注就业信息,联系用人单位,并注意谨防陷入传销组织。


 

9、寒假结束返校后,请以班为单位收齐学生证,由班主任统一到学工办注册。


 

在此,学院感谢同学们一直以来对我院学生工作的支持!


 

祝同学们:


 

春节愉快、全家幸福!


 

 


 

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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