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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办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0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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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研究,我校2008届毕业生离校时间定为6月25、26日两天。为做好2008届毕业生的派遣、离校工作,确保2008届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毕业生的派遣工作
    1、根据教育部的安排,所有毕业生报到证均由省教育厅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用计算机打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申报、核对和发放等工作。
    2、要求调整派遣单位的毕业生一律作改派处理,改派必须持有原接收单位的同意退出证明,经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签署同意改派意见后,由本人到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二、关于毕业生的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1、户口迁移手续
   (1)各学院学工办于6月13日将列入第一批就业计划的毕业生名册表送青山派出所户籍科(保卫处);6月19日由学院统一到青山派出所户籍科领取办好的学生户口迁移证;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在离校前或下学期开学初到青山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留校工作和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下学期开学时由毕业生本人到青山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异动手续。
   (2)毕业生名册必须按学号排序(并注明学籍异动情况),毕业生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进校时一致(有异动的必须注明)。
   (3)就业去向必须在单位全称前写明单位的正确地址,即单位所在省、市、区(县)。
   (4)改派的毕业生一律凭改派后的报到证到青山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2、关于教务方面的工作及办证安排
   (1)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
   (2)毕业生成绩总表审核盖章后由各学院教务干事于6月13日下午6:00前送教务处教材科会议室。
   (3)教材费结算工作必须在6月17日前完成;学生证回收均以班为单位于6月20日前交到各学院学工办,然后由各学院在7月初统一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4)计划财务处于6月22日之前将欠费名单送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5)已交清所有费用的毕业生,其毕业证、学位证、辅修证书和第二专业证书发放时间为6月24日全天,由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或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本人到教务处统一领取,各学院发放证书时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名领取,不得代领。
   (6)6月24日全天发放报到证,以学院为单位凭毕业证到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领取。
    3、其它事项
   (1)6月11日,以学院为单位到学工处思政科统一领取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2)6月12日开始以学院为单位到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党组织关系。
   (3)学生工作部(处)公寓管理联络办公室、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校团委、资产管理处、体育教学部、校医院等单位于6月20日(上午8:00开始)在体训馆集中办理相关手续,毕业生在离校前亦可在其他时间到上述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4)欠交学费和其它各种费用(含重修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的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档案暂由学校保管,并暂缓办理其毕业生电子注册手续。
   (5)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须在6月10日前与贷款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书,并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签订还款承诺书,未办理上述手续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6)6月1日至15日为各学院组织毕业生教育和完成毕业鉴定时间,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各学院班主任意见进行抽查。
   (7)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8)各学院学工办要以班为单位一次性向学生收齐户口迁移卡工本费5元/人,交青山派出所;报到证及有关表格工本费等综合服务费10元/人(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代收,考取研究生的不收),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9日前交计划财务处。
   (9)学生医疗卡余额按有关规定退款,由各学院于6月20日到计划财务处统一领取。

   三、关于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有关要求
   1、毕业生文明离校事关学校的声誉、形象与稳定,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毕业生的离校工作。毕业生离校工作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部(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校团委及各学院组织、落实。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各学院不少于一条横幅标语),各学院领导、老师和班主任要深入到宿舍为毕业生送行,让毕业生在热烈、隆重、愉快的气氛中离校。
    2、学校将于6月23日8:30在校俱乐部举行毕业典礼,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毕业生按时参加。为欢送毕业生离校,学校将举行欢送毕业生文艺晚会,各学院也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欢送毕业生。
    3、毕业班学生毕业后不得滞留学校,以免影响宿舍的维修和调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尽快落实好单位。
    4、毕业生要做到文明离校,严禁酗酒、赌博、起哄、打架斗殴、恋爱越轨和破坏公物等违法乱纪行为。一旦发生此类事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作延缓派遣等处理。
    5、学校将在6月19日左右请有关托运部门来校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具体时间、地点由托运部门另行通知。
    6、6月25、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学校将派车送毕业生到市火车站、汽车站乘车。
                                
 

                                          二○○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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